因为确权,村集体还是有权收回你的土地;
一:继承权房屋确权在父母名下,该怎么办?
现在在农村,家里建造的房屋大都是个人出资建立的,但是由于父母是户主,所以在进行确权登记的时候,都是写户主的名字,因此,就相当于房子确权在父母名下了;可能有的农民就担心往后的继承问题以及财产分割问题,这确实比较复杂了;那么,农业百事通就给大家提供确权证如何变更名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二.继承权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没有继承权
个人家庭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针对的是“农户”,是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所有权属村集体,并不产生继承问题。如果老人与子女已经全部分户,且其户口上已经没有其他人在户,就属于“整户消亡”的情况,村集体将收回该户承包地另行分配。
三.个人宅基地不能继承,地上房屋可以继承
宅基地是不能够继承的,但是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继承人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之后可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等,但是如果继承人不是本村户口且不符合分户条件和宅基地申请条件,那么如果继承的房子坍塌之后是不能重建的,此时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块宅基地。
目前确权的土地是有期限的,也就是说,家里的土地相当于你自己承包的,期限为30年,是没有继承的权利的。
30年到期后,在重新分配,如果在这期间,你的户口迁移了本地,那么则不在享受土地的分配。
另外,如果家里有其他成员去世的,其名下的土地可以有其他家人继续承包,到期后则不在参与分配。
如果家里成员全部去世的,则土地的承包权取消,有个特例是,承包地为林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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