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是用人单位表示不续签的,应当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保持或者提高续签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没有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章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章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章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章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章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章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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