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政府的社会职能主要包括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9 14:22:45
文档

政府的社会职能主要包括

法律分析。(一)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即政府为保证社会公平、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和个人收入差距,运用各种手段来调节社会分配、组织社会保障,以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比如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社会救济制度、社会优抚制度)和体系的完善节个税起征点以保证收入再分配的公平乡基础设施建设均等化等。(二)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各种手段,对因经济发展、人口膨胀等因素所造成的环境恶化、自然资源破坏等进行恢复、治理、监督、控制,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比如设立国家公园的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型工程建设前的生态环境评估和建设中的监管态监管部门动态监测施工中的企业空气污染指数等。(三)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法律依据。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一)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即政府为保证社会公平、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和个人收入差距,运用各种手段来调节社会分配、组织社会保障,以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比如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社会救济制度、社会优抚制度)和体系的完善节个税起征点以保证收入再分配的公平乡基础设施建设均等化等。(二)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各种手段,对因经济发展、人口膨胀等因素所造成的环境恶化、自然资源破坏等进行恢复、治理、监督、控制,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比如设立国家公园的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型工程建设前的生态环境评估和建设中的监管态监管部门动态监测施工中的企业空气污染指数等。(三)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一)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即政府为保证社会公平、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和个人收入差距,运用各种手段来调节社会分配、组织社会保障,以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比如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社会救济制度、社会优抚制度)和体系的完善节个税起征点以保证收入再分配的公平乡基础设施建设均等化等。(二)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各种手段,对因经济发展、人口膨胀等因素所造成的环境恶化、自然资源破坏等进行恢复、治理、监督、控制,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比如设立国家公园的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型工程建设前的生态环境评估和建设中的监管态监管部门动态监测施工中的企业空气污染指数等。(三)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扶持等措施,促进社会自我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比如一些社会组织的设立政府组织的设立,如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CYDF)等区的功能、服务、组织能力的提升等。(四)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的职能。计划生育,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也是关系到国家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包括计划生育的法制建设,方针、政策的制定,规划组织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加强计划生育的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政府的社会职能主要包括

法律分析。(一)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即政府为保证社会公平、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和个人收入差距,运用各种手段来调节社会分配、组织社会保障,以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比如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社会救济制度、社会优抚制度)和体系的完善节个税起征点以保证收入再分配的公平乡基础设施建设均等化等。(二)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各种手段,对因经济发展、人口膨胀等因素所造成的环境恶化、自然资源破坏等进行恢复、治理、监督、控制,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比如设立国家公园的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型工程建设前的生态环境评估和建设中的监管态监管部门动态监测施工中的企业空气污染指数等。(三)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法律依据。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