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中关于非农业户口农村的宅基地的处理方法有:
1、户口迁出了,农村的宅基地还是在的,因为房屋是固有资产,房屋主人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不能够对房屋进行修建,处理的办法只有三种:
(1)推出宅基地获取一定的补贴;
(2)流转给他人,有人肯要你的房子,并且村集体可以分宅基地给他;
(3)等待房屋倒塌,宅基地被回收。
2、在相关规定下,如果户口已经迁出是不能够获得宅基地的,但是原来的房子还具有试用期,但是不具备修缮的权利,时间一长会有破坏的情况,最后因为这些房子有安全隐患而被集体收回。
3、自己户口迁出,父母户口仍在农村的,那么宅基地的试用期就在父母手里,“按照一户一宅”的使用原则,父母还是村集体的成员,他们依然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出资,让父母重新修建房屋。
一、户主去世后宅基地归谁
(一)、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宅基地由村集体回收
1、宅基地户主为农村集体供养的五保户
集体供养的五保户,无儿无女,他们作为宅基地的户主,在去世之后,宅基地将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2、宅基地户主为子女户口迁出农村的老人
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子女可继承农村房屋,但由于子女户口迁出后,则失去继承的机会,就算有,也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若长期闲置,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二)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宅基地由子女、亲属继承
1、宅基地户主去世后,由子女继承
(1)宅基地户主去世后,若其子女和宅基地户主属于同一集体内部成员,且经常生活在一起,则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在主张一户一宅,若继承后就变成一户多宅,这样也会被收回的。
(2)宅基地户主去世后,若其子女和宅基地户主属于同一集体内部成员,但没生活在一起,可达到宅基地申请条件也可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在主张一户一宅,若继承后就变成一户多宅,这样也会被收回的。
2、宅地基户主去世后吗,由亲属继承
(1)宅基地户主在晚年时,若由家门亲属或兄弟中某个孩子过继过来照顾老人生活的,那么就可继承老人去世后的房子。
(2)宅基地户主在晚年时,没有兄弟姐妹,但由比较远一点的亲戚照顾,后经老人和村上同意后,可继承老人去世后的一切财产。
3、宅基地户主家中仅有女儿且已出嫁
(1)宅基地户主的女儿出嫁且迁出户口: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也可以使用屋下的宅基地,但不允许翻建或新建,若是倒塌了,则由父母原来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2)宅基地户主女儿出嫁户口未迁出:女儿可以将该宅基地确权在自己名下,并可以新建或翻建,也可转让给其他本村村民。
二、满足哪些条件可宅基地申请
1.申请宅基地的人必须是农村户口居民,而且常年居住在农村,并且名下没有宅基地。
2.申请宅基地年龄要求,年龄要满20周岁以上,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和父母已经分户的,才可以申请宅基地。
3.如果因国家需要对你家土地进行征收了的,导致失去宅基地的,可以在当地申请一块宅基地,但是要注意的是你没有申请以房换房的形式来补偿。
4.因为洪灾或者其它天灾人祸导致现在居住的房屋破损的,可以在元宅基地上申请重新建房。
5.农村居民的房屋已经无法居住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
6.其它特殊原因,不得已把户口迁出去了,然后户口又迁回来之后没有宅基地的,这样的人也是可以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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