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后能分割。因为这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若无法协商一致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如一方父母明确表示系对另一方个人的赠与,则该房产为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