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债权人拒绝受领债务怎么办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6 13:22:14
文档

债权人拒绝受领债务怎么办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一、债权人拒绝受领是指什么。受领包括,事实上的受领与法律上的受领受领,可有不同的理解,对此应当注意区别。首先,受领可以指债权人接受债务人履行的事实行为或者事实状态,这是普通意义上的理解。比如,债务人送货上门,债权人将货物收下。
推荐度:
导读《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一、债权人拒绝受领是指什么。受领包括,事实上的受领与法律上的受领受领,可有不同的理解,对此应当注意区别。首先,受领可以指债权人接受债务人履行的事实行为或者事实状态,这是普通意义上的理解。比如,债务人送货上门,债权人将货物收下。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一、债权人拒绝受领是指什么

受领包括,事实上的受领与法律上的受领受领,可有不同的理解,对此应当注意区别。

首先,受领可以指债权人接受债务人履行的事实行为或者事实状态,这是普通意义上的理解。比如,债务人送货上门,债权人将货物收下。

其次,从法律上讲,受领应当是特指认可债务人所提供的履行符合要求,因而可以发生清偿的法律后果,使债务人的债务最终归于消灭。为了区分这两种受领,前者可以称为事实上的受领,后者则可以称为法律上的受领。事实上的受领与法律上的受领,并非意味着债权人方面有两次受领,而是指仅有一个受领的实然状态(事实),这便是事实上的受领。其是否发生受领的法律效果,则需要具体分析(对事实的法律评价)。符合债务本旨,发生受领的法律效果场合,该受领进展为法律上的受领,否则,便只停留于事实上的受领阶段。事实上的受领转化为法律上的受领,才真正达到受领所要追求的目的。这种转化需要经过债权人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才转化为法律上的受领。比如购书一册,后经发现新书缺页,买书人主张退换,便是事实上的受领尚未转化为法律上的受领的表现。

二、如何防范债权人拒绝受领

(一)债权人由于很多客观原因(如暂时不需要货物,但又不想承担保管责任及风险等),往往会找借口来逃避自己的受领义务,但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债权人迟延受领或拒绝受领的违约责任,对债务人的利益保护将殊为困难。故合同应约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自己的受领义务所应当承担的具体的违约责任,这样对债权人无疑是一个有效的震慑,对债务人为此可能付出的额外费用也将是一个很好的补偿。另外,根据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也可以在符合法定的几种情形时,将货物提存或者把货物变卖后所得的价款提存,以完成自己的合同义务。

(二)合同条款:债务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质量、数量以及交付时间进行交货,如果交付货物的质量、数量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货时间迟延,视为债务人违约。同时,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迟延收货或者拒绝收货,债权人迟延收货或者拒绝收货的,每迟延一天承担200元的保管费;债权人拒绝收货或者迟延收货超过30天的,债务人除将该批货物进行提存外,债务人还有权要求债权人承担上述约定的保管费用以及承担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

(三)法规链接:《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七十条【标的物提存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债权人拒绝受领债务怎么办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一、债权人拒绝受领是指什么。受领包括,事实上的受领与法律上的受领受领,可有不同的理解,对此应当注意区别。首先,受领可以指债权人接受债务人履行的事实行为或者事实状态,这是普通意义上的理解。比如,债务人送货上门,债权人将货物收下。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