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提供证明接待关系的证据人民法院做出缺席判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代为保管,可以依照规定由代管人从债务人的财物中支付债权人欠款。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走了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逃跑了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追讨债务。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或者关系亲密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者的财产中支付。
二、债务人失联债务怎么办
对于债务人失联债务怎么办,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把其列为失踪人。其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为保管。其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从失踪债务人的财产中清偿债务。
三、债务人失踪的债务怎么处理
债务人失踪所欠的债务可以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法律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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