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地的认定是怎样的?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6 13:07:41
合同签订地的认定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合同签订地的认定是这样的:1、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2、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导读法律分析。合同签订地的认定是这样的:1、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2、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合同签订地的认定是这样的:1、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2、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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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地的认定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合同签订地的认定是这样的:1、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2、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