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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6 13: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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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并保留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使用权到期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并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法律分析;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据法律规定,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并保留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拓展延伸;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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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并保留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使用权到期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并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法律分析;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据法律规定,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并保留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拓展延伸;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续期。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并保留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使用权到期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并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法律分析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据法律规定,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并保留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拓展延伸

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续期?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所有土地中,用于建设房屋、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分为两种,即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依法将土地使用权出售给土地使用权人的一种方式。而划拨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划拨给土地使用权人的一种方式。

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续期。具体来说,对于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三十日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而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则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土地使用权人需要提出续期申请的时间限制、土地使用权人的经营状况、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续期申请的要求等。此外,土地管理部门也需要对申请人提出续期申请的理由和土地使用权人的经营状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续期手续。

总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需要根据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对于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三十日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而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则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同时,土地管理部门也需要对申请人提出续期申请的理由和土地使用权人的经营状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续期手续。

结语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并保留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使用权到期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并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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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并保留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使用权到期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并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法律分析;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据法律规定,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并保留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拓展延伸;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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