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个人增值税起征点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6 13:41:41
其他个人增值税起征点
法律分析:1、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销售额200-800元。3、按次纳税的起证点为每次(日)营业收入额50-80元。各地的起征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导读法律分析:1、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销售额200-800元。3、按次纳税的起证点为每次(日)营业收入额50-80元。各地的起征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法律分析:1、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销售额200-800元;3、按次纳税的起证点为每次(日)营业收入额50-80元。各地的起征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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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销售额200-800元。3、按次纳税的起证点为每次(日)营业收入额50-80元。各地的起征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