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不必坐牢,同时设定4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4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三年的刑罚,如果在4年内表现不好,则按原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的决定,也就是坐牢三年。
一、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呢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在判处有期徒刑时,缓刑几年就是不必坐牢,同时设定相应几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这几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的刑罚,如果在这几年内表现不好,则按原判决执行有期徒刑的决定,也就是坐牢相应刑期。
二、被判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判刑3年缓刑四年是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四年。缓刑是我国的一种刑法执行制度。即对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符合缓期条件的罪犯确定一定的考验期限,这个考验期限要高于或等于原判刑罚。如果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没有重新犯罪或发现其他以前犯的罪,没有其他违反缓刑考验规定的行为,考验期满,原判就不再执行。否则,要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什么意思
缓刑指的是暂时不执行犯罪分子原来的刑罚。缓刑人员可以不用坐牢,但是会受到一定的自由限制。当事人被判缓刑四年,即考察期为四年,当事人在四年内如果没有违法或者犯罪的行为,一般在四年的考察期结束后就可以不用执行原来的三年有期徒刑。如果当事人在考察期内违法乱纪,有关部门就有可能撤销缓刑的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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