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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用地拆迁怎么赔偿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6 13: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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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用地拆迁怎么赔偿

一般出现综合用地的时候,一般都是有办公又有住宅、有商业等这几类的综合,一般都是商住综合。其实虽然叫法不规范,但是评估是有法可依的,按照民法典,《房地产管理法》的20条,以及《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还有高院相关指导案例的规定,对于这种土地的补偿应当不得低于市场价。在征收的时候,这个时间段内,周边拍卖的商住土地的市场价到底是多少,不得低于这个价进行补偿。但是对于地上房屋,如果有房屋的土地,要特殊说一下,有的土地上不光是净地,上面还有很多房屋,它的房屋性质也不是特别确定,也提到综合、办公、商业、门面等等这些不规范的用语,对于这类的可以看一下土地性质,和原来买地的时候的一些规划。一、综合用地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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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般出现综合用地的时候,一般都是有办公又有住宅、有商业等这几类的综合,一般都是商住综合。其实虽然叫法不规范,但是评估是有法可依的,按照民法典,《房地产管理法》的20条,以及《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还有高院相关指导案例的规定,对于这种土地的补偿应当不得低于市场价。在征收的时候,这个时间段内,周边拍卖的商住土地的市场价到底是多少,不得低于这个价进行补偿。但是对于地上房屋,如果有房屋的土地,要特殊说一下,有的土地上不光是净地,上面还有很多房屋,它的房屋性质也不是特别确定,也提到综合、办公、商业、门面等等这些不规范的用语,对于这类的可以看一下土地性质,和原来买地的时候的一些规划。一、综合用地的含义;

一般出现综合用地的时候,一般都是有办公又有住宅、有商业等这几类的综合,一般都是商住综合。其实虽然叫法不规范,但是评估是有法可依的,按照民法典,《房地产管理法》的20条,以及《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还有高院相关指导案例的规定,对于这种土地的补偿应当不得低于市场价。

在征收的时候,这个时间段内,周边拍卖的商住土地的市场价到底是多少,不得低于这个价进行补偿。但是对于地上房屋,如果有房屋的土地,要特殊说一下,有的土地上不光是净地,上面还有很多房屋,它的房屋性质也不是特别确定,也提到综合、办公、商业、门面等等这些不规范的用语,对于这类的可以看一下土地性质,和原来买地的时候的一些规划。

一、综合用地的含义

综合用地应当是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综合用地可以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多种用途不动产很难分割、只有一个使用者;另一种是各用途不动产之间可以分割,往往最终使用者为不同的单位、个人,例如底下两层为商业、上面为居民住宅楼等。对于第一种情况,可以统一按照综合用地最高出让年限50年办理出让手续;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不同用途界限清楚,可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为保证各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应当按照综合用地所包含的具体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出让年期。

二、综合用地如何转成商业用地

1、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中,经常有些单位和个人弄不清综合用地的概念,错误地认为综合用地就是可以用做任何用途的国有土地,既可作为商业用地,也可以作为工业、仓储用地或者是居民住宅用地。

其实,这种把综合用地当做万能土地来理解的认识是错误的,而且把综合用地当做商业用地使用和进行转让也是不当的,面临着法律风险。

2、综合用地是指同宗地分别由不同用途土地所构成的土地。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我国国有土地出让的用途包括商业和综合用地,其中商业用地出让最高年限四十年、综合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为50年。

3、当前用途明确为综合如何变成商业用地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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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用地拆迁怎么赔偿

一般出现综合用地的时候,一般都是有办公又有住宅、有商业等这几类的综合,一般都是商住综合。其实虽然叫法不规范,但是评估是有法可依的,按照民法典,《房地产管理法》的20条,以及《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还有高院相关指导案例的规定,对于这种土地的补偿应当不得低于市场价。在征收的时候,这个时间段内,周边拍卖的商住土地的市场价到底是多少,不得低于这个价进行补偿。但是对于地上房屋,如果有房屋的土地,要特殊说一下,有的土地上不光是净地,上面还有很多房屋,它的房屋性质也不是特别确定,也提到综合、办公、商业、门面等等这些不规范的用语,对于这类的可以看一下土地性质,和原来买地的时候的一些规划。一、综合用地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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