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噪声污染的程度,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属于噪音污染。晚于晚9点,即属于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是扰民。对于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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