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社保转移?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8 16:52:10
网上办理社保转移?
律师分析。一、符合申报条件及资料。二、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三、登录申报系统。四、个人信息核实。五、申报表打印。六、缴费单打印。七、个人缴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导读律师分析。一、符合申报条件及资料。二、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三、登录申报系统。四、个人信息核实。五、申报表打印。六、缴费单打印。七、个人缴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律师分析:
一、符合申报条件及资料。
二、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
三、登录申报系统。
四、个人信息核实。
五、申报表打印。
六、缴费单打印。
七、个人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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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一、符合申报条件及资料。二、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三、登录申报系统。四、个人信息核实。五、申报表打印。六、缴费单打印。七、个人缴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