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赔偿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负担较多养音子女、昭料老人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也要进行补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除此之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和别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存在其他重大过错。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新增规定有哪些
1、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目前社会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为此,新增规定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2、针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问题,增加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此规定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纳入法条)
3、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还增加了“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4、增加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以加强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5、新增兜底条款“有其他重大过错”为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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