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重庆市户口的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的申请。
5、上次公积金结清后3个月才允许申请公积金
6、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
7、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重庆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在重庆市城镇购买再交易住房;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4)有合法有效的所购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5)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6)同意办理住房置业担保或贷款综合保险。
所购二手房符合下列条件:
1产权关系明晰,可在住房二级市场交易的框架结构或砖混结构的成套住宅;
2房屋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
3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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