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取消准生证,实行自主安排生育,优化办事流程,推行网上办事,简政便民。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改进。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不同地区规定不一致时,以有利于当事人为原则适用。
法律分析
准生证的新政策为:我国已游困经取消准生证,对生育三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带御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蠢磨岩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拓展延伸
取消准生证政策后,为何仍然存在对办理准生证的需求?
尽管取消了准生证政策,但仍然存在对办理准生证的需求。这是因为准生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供法律保障和社会福利。首先,准生证作为一种身份证明,能够确保孩子的合法身份,为其享受教育、医疗等基本权益提供保障。其次,准生证还能够为家庭提供一定的福利政策,如优惠的社会保险待遇、子女教育补贴等。此外,办理准生证还能够方便父母在子女就医、入学等方面的手续办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因此,尽管政策取消了,但由于准生证仍然具备一定的实用价值,因此仍然存在对办理准生证的需求。
结语
准生证政策的取消为我国的生育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改革。新政策不仅取消了准生证审批,允许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三个孩子,还优化了办事流程,简化了办理手续,并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然而,尽管准生证政策已取消,但仍然存在对办理准生证的需求。准生证作为一种身份证明,能够为孩子提供法律保障和社会福利,同时也方便父母在子女就医、入学等方面的手续办理。因此,尽管政策发生了变化,但准生证的实用价值仍然存在,仍然有一定的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八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适应校园生活的残疾未成年人就近在普通学校、幼儿园接受教育;保障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未成年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办园条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等应当参照本章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成长特点和规律,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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