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生证丢失必须登报吗
准生证可以补办。具体分两种情况:
1、如果生孩子前没有及时办理好准生证,则需要在孩子出生后补办准生证。补办准生证的步骤如下:
(1)在户口所在地或辖区内出具第一胎生育证明;
(2)携带证明到计生办,由于未办理准生证违反生育证管理条例,计生办会做出相应的处罚。之后,计生办出具相应的补生育证明手续;
(3)夫妻双方凭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到去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
2、如果不慎遗失了准生证,可以到街办获取准生证号的存根,然后登报,说明原准生证已丢失,然后去街办申明准生证丢失作废。获取相关证明后,可重新按照程序办理一个准生证。
二、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好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2、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需盖村或居委会章、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3、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4、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5、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6、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三、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下: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下:
(1)需在女方户口所在社区办理;
(2)和头胎准生证不同,二胎准生证需要先办理,再怀孕;
(3)双独家庭二胎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结婚证,一胎出生证明,户口本,夫妻双方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的父母的户口以及其中一人的身份证,母亲的1寸登记照两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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