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变成植物人可以要求离婚吗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且难以治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所以,如果丈夫变成植物人,无法再表达任何感情,在一起共同生活已难以相互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也就是说,你们婚姻的自然基础已不复存在,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因此,你一旦提出离婚请求,法院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当然,法院在判决准予离婚的同时,很可能判决你对丈夫承担一定的继续扶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过案例的分析,夫妻一方成为植物人的,另一方提出离婚是符合法律要求的,法院应该支持离婚主张。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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