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离婚。
植物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7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由此可见,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法律是允许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的。依据《民法通则》规定的第一顺序监护人配偶在诉讼中是原告/被告的对立方,显然不能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只能在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中确定原告/被告的法定代理人。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权、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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