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房产办理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并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该房屋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公证机关受理后,当事人需要配合公证机关完成公证。
一、不离婚房产公证给一方有效吗?
夫妻双方没有离婚,将房屋公证给一方,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婚前财产公证流程怎么走
婚前财产的公证流程是这样走的:申请人应当去公证机关提起公证申请,然后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材料,公证机关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为申请人办理公证登记,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二婚夫妻婚前财产怎么公证
二婚夫妻婚前财产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理公证:1、双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并且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2、公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公证机关应当为双方办理公证登记,并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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