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商品含税价100元,税率13个点,税额=价税合计÷(1+税率)×税率=100÷(1+13%)×13%=11.50元。
假设该商品不含税价100元,税率13个点,含税价=价款+价款×增值税税率=100+100×13%=113元。
含税价是包含增值税金在内的计税价格,价格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税金内含于价格之中;实行价内税时,商品交易价格即为含税价格。如果商品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就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含税价格。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产生的原因,是为了实现国家对商品流通的控制,比如对一般商品是17%,而对农产品,书籍等有很好的社会效益的商品则是13%的税率,有些商品甚至是免税的。增值税有自身的好处,它只对增值部分征税,不会对商品流通带来扭曲,实现了税收中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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