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是否可以在登记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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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8 23:35:39
诉讼离婚是否可以在登记地法院
如果结婚登记地是被告住所地的,则诉讼离婚可以到结婚登记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存在下列情况,而结婚登记地是原告住所地的,则也可以到结婚登记地法院起诉。(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三)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四)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导读如果结婚登记地是被告住所地的,则诉讼离婚可以到结婚登记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存在下列情况,而结婚登记地是原告住所地的,则也可以到结婚登记地法院起诉。(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三)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四)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如果结婚登记地是被告住所地的,则诉讼离婚可以到结婚登记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存在下列情况,而结婚登记地是原告住所地的,则也可以到结婚登记地法院起诉:
(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四)被监禁的人提起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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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是否可以在登记地法院
如果结婚登记地是被告住所地的,则诉讼离婚可以到结婚登记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存在下列情况,而结婚登记地是原告住所地的,则也可以到结婚登记地法院起诉。(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三)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四)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