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实际不存在的债权或和别人串通捏造的;2、在网络文学创作的过程中,通过虚假调色盘,诽谤原创抄袭并提起诉讼;3、夫妻中的一方和第三人恶意串通,通过借贷等手段捏造夫妻共同债务,或签订虚假以物抵债协议,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并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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