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退。结婚一个月后离婚的,原则上不需要返还彩礼。彩礼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
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3、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只有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在离婚时主张返还彩礼的,才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般不能要回,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
第一,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也就是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
第二,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夫妻双方就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些钱的抚养费以及相关探视的问题,已达成一致。当然,如果没有孩子,第二点就可以省略了;
第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置已达成一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协议一致,民政局也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要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男方已经给付相应的彩礼钱给女方,但是女方收到彩礼后拒绝与男方结为夫妻的,此时男方可以以诈骗罪为由起诉女方,法院应当判决女方返回财产,但是男女已经结婚,长期一起生活,或者双方一起生育了子女等有共同长期生活意愿的,可以不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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