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依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法定节假日如果休假是应当被支付工资的,工资按照标准工作时间内工作的工资标准支付。
一、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如何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300%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节假日加班工资是否要缴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同时,根据主席令[2007]第085号文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可享受免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所谓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国务院令[2008]第519号文第十三条的规定做了进一步细化,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2、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所取得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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