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的程序如下:
1、加固处理,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2、修补处理,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要求,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且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
3、限制使用等。
一、人身损害十级伤残鉴定等级标准
根据《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5.10的规定,人身损害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c.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d.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e.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f.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g.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h.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i.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j.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低视力1级b.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c.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d.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e.眼内异物存留f.外伤性白内障g.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h.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i.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j.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k.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l.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双耳中度听觉障碍m.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n.鼻尖缺失(或畸形)o.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p.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q.头皮无毛发40cm2以上r.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颅骨缺损6cm2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s.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3、脊柱损伤致: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b.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c.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4、颈部损伤致:
a.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b.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c.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2以上。
5、胸部损伤致:
a.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b.4肋以上骨折2肋以上缺失c.肺破裂修补d.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6、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b.胆囊破裂修补c.肠系膜损伤修补d.脾破裂修补e.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f.膈肌破裂修补。
7、盆部损伤致:
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b.骨盆畸形愈合c.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d.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e.子宫破裂修补f.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g.膀胱破裂修补h.尿道轻度狭窄i.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8、会阴部损伤致:
a.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b.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c.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d.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e.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10、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b.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c.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d.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e.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f.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g.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h.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i.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二、楼上漏水怎么办好?
楼上漏水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1、应明确状态。一是要证明不是自己人为的去损坏的。二是在查明造成楼上漏水属于邻居的责任。三是要看房子还是不是在质保期内,因为一般新购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为,又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就得担起相应的责任;
2、查清情况后,如果楼上漏水的原因实为楼上邻居的原因造成的话,受损业主可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向楼上或邻居讲清情况,提出修补要求及修补期间对自己造成损害的赔偿问题。
三、装修造成楼下漏水造成损失如何赔偿?
装修造成楼下漏水造成损失应该及时给予修补,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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