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的法律特征是:
(1)主体:为虚假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案发多于关系较密切的当事人之间,或亲属、朋友、同事、关联公司等,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2)客体:侵害的是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
(3)主观:故意。以侵占他人财产、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损害为目的;
(4)客观:行为具有违法性。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鉴定意见等手段,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
(5)行为: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即便有对抗,也是虚假的对抗,以达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的。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虚假诉讼罪的表现形式有虚构借款、签订假合同、伪造证据材料、假倒闭、假离婚等,大多数虚假诉讼是在亲属、夫妻、同学、朋友之间串通,但已有逐渐演变为威胁、贿买作假证之势。
一、集资诈骗罪特点有哪些
集资诈骗罪特点:
1、诈骗手段特殊。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手段是指行为人以虚假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以虚假证明文件为诱饵骗取集资的手段。
2、行为具有特殊性。集资诈骗罪必须以非法集资的形式出现。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非法向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表现为通过吸引公众投资或者高息吸收公众存款向公众募集资金,融资明显。
3、被骗对象的公众性和普遍性。集资欺诈行为人为非法占有尽可能多的资金,一般不会提前设定具体、不变的欺诈对象,而是采取大规模、大规模,甚至通过新闻媒体制造舆论,将其虚构事实广泛传播给社会,使更多的公众或单位被欺骗。因此,面对公众的集资行为是集资诈骗罪的重要特征。
二、使用伪造印章与他人签订虚假合同怎样认定合同诈骗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应为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的客观方面应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是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4、本罪要求主观方面应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就本案而言,行为人使用伪造的印章与他人签订虚假合同并骗取数额较大财产的行为,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的上述构成要件,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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