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不可以提起上诉。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并且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但是对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可以调解,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也可以上诉。
一、诉讼离婚包括哪些阶段
一、起诉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二、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三、审理与判决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二、离婚纠纷部分财产可再审吗
离婚纠纷财产部分可再审吗?再审主要是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但是,离婚纠纷的再审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具体如下:1、对于已经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申请再审的,因为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且已经生效后,一方有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再次结婚,那么这段再婚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一方当事人就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申请再审的。2、虽然婚姻关系的判决部分不能申请再审,但是就离婚判决书中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申请再审,要求法院就生效判决进行改判。
三、法院判决书和调解书有什么区别
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
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1、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民事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
2、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
3、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只有在上诉期过后,当事人不上诉的情况下才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
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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