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况处理,若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结婚,但没有结婚证,则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只需要补办结婚证,则婚姻关系从事实婚姻存续。若在这之后结婚,但没有领取结婚证,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不存在起诉离婚的问题。
若是结婚证丢失,则可以去民政部门补办。
一、没登记怀孕了怎么离婚
一般没领结婚证也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双方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
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与正常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夫妻离婚一样,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
二、没领结婚证算结婚了吗?
没领结婚不算结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双方才算是结婚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双方属于同居关系。
不过有一种例外情况:如果男女双方同居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了,则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之间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三、同居四年是事实婚姻不
长期同居不算事实婚姻,我国法律上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即法律上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男女之间建立婚姻关系必须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具体情况下还需要符合结婚的相关条件。
不算,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此,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生活的,那么算作事实婚姻;之后同居生活的,不论同居多久都属于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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