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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