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政审家庭主要成员一般有父母、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当兵政审内容: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工作,是确保兵员政治合格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军队高度集中统一和纯洁稳定的重要保证。 入伍政审核对家人的要求主要是针对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的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1.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2.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铰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3.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4.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政审家庭成员包括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直系就是你家庭成员,父母和姐弟。旁系里包括叔叔、伯伯,通常称之为社会关系。政审时要查到爷爷这一辈的。 政审标准,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 受过刑事处分的。
3. 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4. 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5. 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6. 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7. 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8. 超计划生育的。
9. 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五条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第三十一条 新兵到达部队后,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应当组织对新兵进行政审检查。对不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应当作退兵处理;对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对作退兵处理的,由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与原征兵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先行调查核实。原征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将核实结果通报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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