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经过股权转让只剩下一人,可以将其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吸纳新股东,以继续符合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如果股东不想继续经营该公司,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散该公司。
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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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剩一人怎么办?王平
王平同志:
根据股东人数的不同,可以将有限责任公司分为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人(包括2人)以上,50人以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根据《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因此,股东人数在2人以上,50人以下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经过股权在股东之间的转让,可以出现只剩下一名股东持有该公司全部股权,而其他股东则通过转让股权退出了该公司,此时,该如何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剩一人怎么办?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经过股权在股东之间的转让后,只剩下一名股东持有该公司全部股权,如果此时的公司情形符合《公司法》第二章第三节有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应允许持有该公司全部股权的股东将该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全部股权的股东可以通过对外转让股权的方式,吸纳新的股东加入该公司,以继续保证该公司符合“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这样也就不存在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问题。
如果持有该公司全部股权的股东无意自己独自承担继续经营管理该公司的职责,他也可以依据《公司法》第十章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渠道,将该公司解散,消灭该公司的法律人格。
结语
根据现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剩一人时,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将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股东可以吸纳新的股东加入公司,以满足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如果股东不愿意继续经营管理公司,也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散公司,消灭公司的法律人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剩一人时,有多种处理方式可供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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