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计造假需承担经济责任,严重情节难逃罪责,伪造会计凭证和报告构成犯罪,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法》规定除法定账簿外,不得设立额外账簿,公司资产不得以个人名义开户。
法律分析
公司会计造假要负的法律责任:
一、要承担经济责任。
二、情节严重的造假行为,财务会计和单位负责人难辞其咎,再也不能以"不懂业务""不了解情况"等借口来推卸或减轻罪责。
三、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会计账薄】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拓展延伸
揭示公司会计造假的法律追责机制
公司会计造假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此法律有明确的追责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发现公司会计造假,相关责任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追究。追责机制通常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个方面。刑事责任方面,涉及公司会计造假的责任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被判处刑罚或罚款。民事责任方面,受影响的股东、投资者等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此外,监管机构也会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如吊销营业执照、罚款等。综上所述,公司会计造假的法律追责机制旨在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对违法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以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公司会计造假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追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公司会计造假的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和民事责任,包括刑罚、罚款和赔偿责任。此外,监管机构也会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公司会计造假的法律追责机制旨在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对违法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以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十七条 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五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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