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离婚彩礼不一定需要退。女方在离婚后退还彩礼的情况只有两种,一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自己在生活上出现困难;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女方的确未与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所以只要当事人之间没有出现上述情况,那么在离婚后对于彩礼,女方可以不予退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