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或协议一方未签字不生效。只有一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履行合同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成立;若对方不接受,合同不成立。双方未签字,一方履行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成立;若不接受,合同不成立。合同生效要求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包括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合同成立时间。签署的合同需遵守法律规定,双方必须签字或盖章方生效,否则无效且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一、合同或者协议一方没签字生效吗?
合同或者协议一方没签字是不生效的。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应的义务。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但不被对方所接受,该合同不成立。
二、一方未签字的合同或者协议生效吗?
1、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应的义务;
2、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但不被对方所接受,该合同不成立;
3、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但是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该合同不成立;
4、双方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应的义务;
5、双方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但不被对方所接受,该合同不成立;
6、双方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而且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该合同不成立。
三、合同或者协议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一)实质要件
一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础,并以产生一定法律效果为目的,故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二)形式要件
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签署的合同或者协议都必须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执行,一般来说如果签署的协议或者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要签字或者盖章方能生效,否则合同视为无效的合同,且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内容也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必须要签字或者盖章。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或协议一方未签字或盖章是不生效的。只有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得到对方接受,合同才成立。如果一方当事人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但不被对方接受,合同不成立。双方均未签字或盖章,合同只有当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被对方接受时才成立。合同或协议的生效要件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符合法律形式要件。因此,在签署合同或协议时,双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签字或盖章的有效性,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