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改档案年纪不影响退休,应按最先记载的档案退休。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男满60岁、女满50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工人应退休;从事特殊工作的男满55岁、女满45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也应退休;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满50岁、女满45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也应退休;因工致残的也应退休。
法律分析
结论:能。解析:对于涂改的档案年纪,不予认可,涂改部分不是最先记载的,不影响认定档案出世时间,应按档案记载那里退休;影响最先记载的,能够按身份证认定出世时间解决退休。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拓展延伸
涂改职工档案年纪是否会影响退休待遇?
涂改职工档案年纪可能会对退休待遇产生影响。根据法律规定,退休待遇的计算通常基于职工的实际工龄和年龄。如果职工的档案年纪被涂改,可能导致实际工龄和年龄信息不准确,进而影响退休待遇的计算。此外,涂改档案年纪也可能触犯法律,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因此,建议职工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提供真实的档案信息,确保退休待遇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如果发现档案年纪被涂改,应及时向雇主或劳动监察部门报告,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涂改职工档案年纪可能对退休待遇产生影响,违法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建议职工提供真实档案信息,确保退休待遇合法公正。如发现涂改,及时报告雇主或劳动监察部门,寻求法律援助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三条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领导。对应该退休、退职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他们退休、退职。退休、退职工作要分期分批进行。要严格掌握退休、退职条件和招工条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职工人子女而任意扩大退休、退职范围和降低招工质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