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法人需要本人到场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8 23:34:38
注册公司法人需要本人到场吗
注册公司需要法人本人亲自到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根据申请单位的申请和所具备的条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规范化要求,核准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企业必须按照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另列)。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导读注册公司需要法人本人亲自到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根据申请单位的申请和所具备的条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规范化要求,核准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企业必须按照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另列)。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注册公司需要法人本人亲自到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根据申请单位的申请和所具备的条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规范化要求,核准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企业必须按照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另列):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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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法人需要本人到场吗
注册公司需要法人本人亲自到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根据申请单位的申请和所具备的条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规范化要求,核准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企业必须按照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另列)。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