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情况: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的妇女,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4、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需要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容留他人吸毒的刑事责任及法律后果
容留他人吸毒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到刑事责任和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毒属于非法提供场所罪,构成要件包括: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提供场所供他人吸毒、明知他人吸毒的事实。一旦定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可能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容留他人吸毒还可能导致社会声誉受损、家庭关系破裂等负面后果。因此,我们强烈呼吁每个人要珍惜自己的生活和他人的健康,远离毒品,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宁与和谐。
结语
珍惜生活,远离毒品,遵守法律,共建和谐社会。容留他人吸毒是严重犯罪,将面临刑事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对于特殊情况,如严重疾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可采取取保候审。但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坚守法律底线,珍惜自己的生活和他人的健康。让我们共同努力,远离毒品,维护社会的安宁与和谐。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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