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不符要求时的处理: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重新验收;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达设计要求的验收;达不到设计要求但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验收;返修加固处理的工程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验收。
法律分析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经有资质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经返修成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拓展延伸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法律规定是指针对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法律对于如何处理这些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发现建筑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时,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罚款、停工整顿、拆除重建等。此外,法律还规定了相关的程序和机构,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仲裁机构等,用于监督和解决质量问题。这些法律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安全。因此,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法律规定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
结语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法律规定,明确了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的处理方式。责任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整改、罚款、停工整顿、拆除重建等。法律还规定了监督和解决质量问题的程序和机构,以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安全。这些法律规定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