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的税务处理及民法典对违约金的规定。对于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不开具发票,需提供合法依据。对于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应开具发票。民法典允许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计算方法,但违约金不得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一般情况下,约定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是合理的。
法律分析
一、收取违约金方的税务处理具体是怎样
收取违约金方的税务处理具体是:
1.对于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不开具发票,收取违约金的一方可以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开具收据。对于此类违约金,收取违约金一方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支付违约金一方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支出,必须取得由收取方提供的合法、合理的依据,借此证明和判断赔偿行为的真实存在和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比如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付款证明等等,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扣除凭证。
2.对于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应当根据应税行为的不同,收款方将违约金作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开具发票给付款方。收款方确认为营业收入,付款方确认资产成本或成本费用列支。
二、民法典对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对违约金的规定有: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支付违约金;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需要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不能过分高于或过分低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为标准
违约金一般由当事人约定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都是合理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增加或减少。
结语
根据税务处理要求,对于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不开具发票,收取违约金的一方可以开具收据。对于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应当将其作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开具发票。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计算方法,但约定的违约金应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一般来说,违约金不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是合理的。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取得合法、合理的依据,如法院判决书、合同协议等,以确保违约金的合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
前款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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