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规定:乡村公路两侧留三米,绿化带不超过5米;铁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违规占用耕地建绿化带要停止;公路两侧禁止建筑物,距离根据道路类型不同而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危险活动。
法律分析
乡村公路两侧,按国家标准应该留三米。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
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乡道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的要立即停止。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国道公路两边20米内不能有建筑物;省道公路两边15米内不能有建筑物;县道公路两边10米内不能有建筑物;乡道公路两边50米内不能有建筑物;高速公路两边30米内不能有建筑物。
公路用地界限:
从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的区域内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在上述范围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设施建设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需要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高路堤等特殊路段两侧2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公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禁止挖砂、采石、采矿、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在上述桥梁、渡口、高路堤、隧道、洞口的范围内和公路两侧二十米范围内禁止取土。
结语
请尊重公路用地规划,遵守国家标准。对于乡村公路,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绿化带的行为应立即停止。公路两侧的建筑物限制区域也要遵守,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0米、高速公路30米内禁止建筑物。除公路防护、养护和农田设施建设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请严禁进行危及公路安全的活动。在公路桥梁、渡口、高路堤、隧道、洞口范围内和公路两侧20米范围内禁止取土。谢谢合作!
法律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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