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有以下六点: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二、公司章程是否可以约定表决权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表决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若公司章程规定,不以持有股份为表决权依据的,则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处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公司法》第四十一条《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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