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经营主体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新办申请。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二款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主体、企业类型或者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第三项 企业法人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重新申请或者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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