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承担如何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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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6 04:27:05
债权人承担如何的举证责任
债权人要承担下列举证责任:举证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即需要提供原被告的身份证明;举证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即需要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
导读债权人要承担下列举证责任:举证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即需要提供原被告的身份证明;举证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即需要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
债权人要承担下列举证责任:举证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即需要提供原被告的身份证明;举证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即需要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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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承担如何的举证责任
债权人要承担下列举证责任:举证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即需要提供原被告的身份证明;举证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即需要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