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算,工龄计算是以满一整年计算为一年工龄,如果当年是1月1日上班,而是12月31日(年未结束日)则可以计一年工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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