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婚假、产假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最终敲定:婚假最长可休28天;产假最多达到190天。男方同样享受“福利”,给予护理假1个月。此外,独生子女家庭子女还可享受到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这在全国尚属独创。
根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增加的月份中,恰好赶上有两个月是31天,河南产假最多可休190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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