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提出辞退,并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里要注意,由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不包括在内
(二)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员的
(四)劳动合同期届满
(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七)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一、公司可以随意裁减人员吗
我国法律对公司裁员的数量和程序作了严格限制,只有在以下情况中,才可以进行裁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并且,公司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该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否则其解除合同是无效的。
二、公司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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