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经办人(申请人)按规定期限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并审核: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三)查询办理进度:经办人(申请人)网上查询办理进度
二、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 1日前向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 构和区人社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 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社部门 或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市社保中心,下同)在接 收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送的支付数据后,于12个工作日内 拨付资金。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 业岗位补贴资金划拨至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客观原因未 能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可暂提供本人其他银行账户作为收款账 户。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申请应在应届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提出,其余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等)之日起1年内提出,逾期不再受 理。正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十七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
以
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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