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养老保险以全省平均工资的55%计算下限):
基本养老保险:2966元
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236元
2.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
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补助补充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3.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以全省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上限):
基本养老保险:16179元
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6179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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